学校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职责 >> 基建维修科

基建维修科

基建维修科

发布时间:2024-07-05    点击量:12

科长:高卓

办公地点:卫星校区综合楼综合楼305室

办公电话:0431-84602881

部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国家工程建设质量标准和施工规范,负责学校下达的专项校舍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的管理、实施与监理工作,进行工程预算、设计、申报工作。

2、按学校有关规定配合财务资产出对校舍维修改造工程的招标和有关工程合同书的签定工作。

3、负责乙方采购调价材料的品种、质量、规格、价格的审核工作。

4、负责组织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和审核决算。配合审计部门做好工程结算审计工作。

5、负责办理工程费用的支付事项。

6、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定期走访用户,做好工程质量回访和意见回收工作,督促施工单位做好工程保修工作。

7、负责工程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分类、归档、保管。

8、协助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

9、负责水电气暖、宿舍、教室、校舍维修服务工作的监督与考核。

10、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